信息及著作專區
屬靈生命的路程(二)
讀經:
出埃及記十二章17-20節、十三章6-7節;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;出埃及記十三章1-2節;羅馬書十二章1節
我們已經淸楚看見神對祂子民帶領的旨意和目標,乃是要進入基督的豐滿。就著預表而言,即自出埃及、經曠野、直至進入迦南美地。但是在出埃及時有三個主要屬靈經歷,尤其是在蘭塞的地方,當以色列百姓要出埃及之前,首先(第一)是要過逾越節,逾越節也就是作門徒屬靈的起點,逾越節的意義,就是得著基督永遠的生命,現在我們要繼續看出埃及的第二個經歷,過「無酵節」。
(二) 無酵節(出十二15-20)――基督是聖潔的生命 蘭塞
耶和華曉諭摩西,吩咐百姓守逾越節同一日,也要守無酵節。出埃及記十二章17節:『你們要守無酵節,因爲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,所以你們要守這日……。』由此顯然可見逾越節的經歷,接著要有除酵節的經歷。在聖經中「酵」是預表罪。「無酵」是表明除掉罪(無罪)。所以一個人重生後第二個經歷,就是過無罪的生活。我們所以能過無罪的生活,就是因爲重生的生命是聖潔的生命。
1. 無酵節共七天
出埃及記十二章18節:『從正月十四日晚上,直到二十一日晚上,你們要吃無酵餅。在你們各家中,七日之內不可有酵。』當日以色列人過逾越節,同時也過除酵節七日。屬靈意思即淸除罪惡、過無罪的生活,因過無酵節共七日,天天吃無酵餅。「七」在聖經中是完全的數目,一週共七天。七天指完全的日子,也是說明重生後一輩子直至人生的終點見主面,天天過著無罪的生活。
2. 淸除罪惡的重要性
爲何基督徒必須淸除罪惡,過無罪的生活呢?根據聖經的事實,限於篇幅,我們僅簡提三件:
⑴ 罪使神離開
當一個人蒙恩得救重生後,得到基督的生命在裏面,便與神聯合,神與我們交通,我們與神和諧。但是什麼時候罪惡一進來,我們立即與神隔開了。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節說:『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,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。』所以基督徒要非常小心,碰到罪如同見到老虎,毒蛇一樣,因罪能使我們與神隔絕。
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,祂第一句話說:『我的神、我的神、爲甚麼離棄我。』(太廿七46,可十五34)。因我們的神是榮耀、聖潔、公義的神,神對罪不妥協、不容忍。故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全人類的罪時,祂只得被父神棄絕,是最痛苦的時刻。祂原是父神的愛子,與神同在,但祂在十字架上背負全人類的罪孽時,便與神隔離了,難怪施洗約翰在地上遇見主那一天,脫口而出地說:『看哪!神的羔羊,背負世人罪孽的。』(約一29)
⑵ 罪把人扣住
馬太福音五章26節記載:耶穌說:『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淸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』意思是罪會把人拘禁扣留,叫你無論往那裏,罪也跟到那裏。由此可見,罪是何等的可怕。
箴言廿八章13節說:『遮掩自己罪過的,必不亨通;承認離棄罪過的,必蒙憐恤。』意思是墮落之人類的天性,是犯罪過後,怕罪惡被揭露,就竭力掩蓋罪惡,殊不知聖潔公義,慧眼遍察全地的神,是看透人的心腸肺腑,對罪惡決不放過。故基督徒若被過犯所勝,就得向神承認,並離棄罪惡,神必憐恤赦免,不然將引進屬靈敗落。
⑶ 罪帶來屬靈死亡
羅馬書六章23節記載:『因爲罪的工價乃是死。』此明言罪惡帶來死亡。誠然地, 許多基督徒的確抹了黑羊血,吃了羔羊肉,也吃了無酵餅和苦菜。所以在聚會中站起來交通或作見證,是那麼新鮮活潑,同時也很殷勤參加看望事奉,可是經過不到一年半載後,看不見他了,於是去看望他時,有的推說功課太多,沒有時間準備,有的藉口是公司很忙……總之以許多理由來推卻,後來又經過一些日子後,才發現這些都不是理由,原來是他們暗地裏犯了罪,罪不僅使他與神隔開,叫他不敢親近神,進一步不敢聚會,事奉而導致屬靈死亡。由此可見,一犯罪就得徹底淸除對付罪惡才可以。
3. 四境不可見有酵之物
『這七日之久……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,也不可見發酵的物。』(出十三7)意即不僅個人身上不可有罪,甚至你的周圍環境也不可有罪。換言之,凡屋內外四周圍看得見的地方都不可有罪。凡有罪的物,事都要淸除。
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告訴我們:『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旣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、魂一切的汚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』意思是一個人蒙恩重生後,不可再去犯罪,或沾染不潔、汚穢,要過聖潔的生活,那麼在實行上如何淸除對付罪惡呢?
4. 不追究已往只清除現今
由於許多基督徒未蒙恩得救之前,作不正當的事,因人是在罪孽中長大,又活在罪惡的世界中,所以信耶穌後得蒙聖靈的光照,就會發覺已經犯太多的罪,從小學至中學,及至大學,包括隱而未現的罪……。這時,我們要確信當我們接受主耶穌時,主的寶血已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汚。所以我們必須很淸楚過去一切大小罪主已赦免,我們不必追究已往的事,只是今後要小心,即便犯罪就立刻到主面前徹底對付淸除才可以。然而如果再犯罪呢?仍然是憑信到主耶穌面前,相信寶血有永遠的功效,懇切求主赦免,用寶血洗淨。
認眞說,當我們信主耶穌時,一生的罪已得洗淨,無論是過去、現在、甚至將來(還未犯的罪)祂都已赦免,但就著屬靈經歷,當我們再犯罪,罪就使我們與神隔絕。如同小孩在學校與同學打架,回家時,不敢正視親近父母,父母親並不曉得他與同學打架,但良心定罪叫他不敢與父母說話,與父母親近。其實如果知道也是赦免他,但是小孩必須向父母認罪。同樣地基督徒犯罪後,只要自卑到神面前求赦免,求寶血洗淨。
5. 淸除罪惡的實行
現在我們要比較具體地來說明,淸除罪惡實行之經歷:
⑴ 認罪
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犯罪後,到主面前認罪時,如果是得罪人,首先要向神認罪,然後也當向人認罪才可以,即便我們與人之間有間隔也是如此。
主所重用的僕人梅爾,他雖被稱譽爲屬靈人,但到底人還是人,人裏頭的亞當性情,還是會失敗軟弱。某主日他站講臺之前,看到工友作了一件愚昧的事,他裏頭就生氣起來指責這工友,指責後裏面非常痛苦。於是回到室內又準備心上講臺,其時聖靈要他向工友認罪,他立時搖鈴叫工友來,工友很畏懼害怕,以爲又要遭指責,同工們也都在旁側,梅爾帶著誠摯的神情態度對工友說,剛才你作的那件事的確是愚昧,但我不該發脾氣指責你,請你赦免我。當時英國主僕階間是很分明,梅爾是著名的主僕,但他能謙卑勇敢向他的工友認罪,在他見證書中記述,他如此一認罪,他的靈又回升到藍色的天空去了。
認罪不可變通式,有一對基督徒夫婦,某早晨口角,雙方就吵起來,丈夫到辦公室工作時,心中很難受,下班後,心想如何與妻子再和睦,那時他想起妻子最喜歡吃草莓,就買些草莓回家。回到家中,他的妻子已經老早識透他的脾氣,便接受他的賠禮。不錯,他以禮物消除太太的怒氣,但卻不知道這種只不過是變通式的認罪,他理當先向妻子認罪不該發大脾氣厲聲斥責,買不買草莓都可以,要是認罪後再買草莓那是更好的事。
⑵ 清除邪汚、不聖
偶像、不義、邪汚的東西都必須徹底淸除。因約翰福音壹書五章17節記載:『凡不義的事都是罪。』所以要搜查屋內有否向別人借來的書籍?有沒有來路不明的器物,以便物歸原主。偸竊的都必須償還,邪汚不聖的物品,如賭具、酒具、明星照片、猥褻的圖畫,都得淸除乾淨。
(三) 分別歸神(出十三1-2)――基督是主蘭塞
出埃及記十三章1-2節記載:『耶和華曉諭摩西..以色列中凡頭生的,無論是人、是牲畜、都是我的,要分別爲聖歸我。』本節就是向我們挑戰,看我們談得上走曠野的路,我們一輩子是否走完主的道路?我們重生得救後是否走得快速,重要關鍵在於有否分別爲聖歸給神。就著新約而言即奉獻,奉獻即指著讓基督作主。
當時以色列百姓過逾越節,就著經歷,即指經歷基督作永遠的生命。他們過除酵節,是經歷基督作聖潔的生命;現在進一步神要他們經歷基督作主。
1. 奉獻的意義
什麼是奉獻?就著新約而言,是爲主而活。淺而言之,即活著爲耶穌。剛才所唱的歌詞:「都歸基督」,亦即將主權交給主,當我們將主權交給主,就是活著爲耶穌。這是一件很神聖而且嚴肅重要的屬靈經歷。因倘若我們不將自己奉獻給主。那麼我們便無法繼續向前走。去年特會我們專一的信息講到祭壇,亦即要我們將自己奉獻,讓耶穌作主。過去特會我們許多人都已經將自己奉獻了,但不久又收回。要知道,我們必須確定將自己奉獻給主,讓耶穌作主。
在古代奴隸制度的社會,當主人買奴隸回去後,自那天之後,奴隸不再自由了,他一生得受主人支配。同樣地,「讓基督作主」,即當我們奉獻那天開始,基督就作你我的主人,祂來支配我們的一生,並非奉獻後,仍然是自己作主,仍然爲自己而活。甚盼望主的大愛征服我們,使我們都能在主面前蒙恩,學習如同當時代的奴隸,一生不敢隨便,不再自由,每 一件大小事項都得求問主的意思。誠如詩云:願祢爲大,哦主耶穌,我心眞是要求,作祢奴隸行祢旨意,一生不再自由。
2. 奉獻的重要性
那麼,爲何我們必須奉獻呢?
⑴ 奉獻才能走完主的道路
我們能否跟隨主直到路終,關鍵全在於你我是否奉獻爲主而活。雅各書一章8節告訴我們:『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,都沒有定見。』「心懷二意」,即一面要主,一面卻爲著自己。由此可見;在道路上沒有確定目標的,當然走到一半就偏差出去,結果不是中途變節,就是半途而廢了,何等可嘆可惜!
⑵ 奉獻才能得到亮光啟示
假如我們要一生貫徹始末跟隨主直到路終,必須在經歷中常得主的顯現。無論是個人親近主時得主顯現、或讀經中、抑或在聚會中……但是如果你不奉獻,就不能得到亮光和啟示。因主在馬太福音六章22-23節告訴我們:『眼睛就是身上的燈;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。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;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大呢?』這裏說,眼睛是全身的燈,眼睛若瞭亮(原文是純一),全身就光明。「純一」即單注視基督、單要基督,即指奉獻,讓主作主、讓主帶領;結果全身就光明。意思就是得著亮光和啟示了。
路加福音廿四章記載:當主耶穌被釘死十字架上後。有兩個門徒心灰意冷地離開耶路撒冷,往以馬忤斯去,復活的耶穌親自就近他們,和他們同行。聖經記說: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,不認識主。因二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即說明他們沒有聚會、事奉。屬靈生命開始走下坡路。當復活的耶穌就近他們,他們竟不認識。迨至他們將近所去的村子,聖經特地記說:『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。他們卻强留他說,時候晚了,日頭已經平西了,請你同我們住下罷。耶穌就進去,要同他們住下。到了坐席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來、祝謝了、擘開、遞給他們。他們的眼睛明亮了,這才認出他來……。』(路廿四28-31)這裏記述當他們讓耶穌作主,主就擘起餅來,他們才眼睛明亮得啟示認識主。由此可見,我們如果奉獻讓基督作主,我們屬靈眼睛才被開啟。相反地,何時我們收回奉獻,或不奉獻,而自己作主;禱吿、讀經、聚會就看不到主的顯現,一切啟示即停止了。
⑶ 奉獻才能有信心經歷豐滿的救恩
信心是經歷基督豐滿的主要因素。我們乃是因著信進入基督的豐滿,享受豐滿的救恩。但是信心要一直增長,且維持下去必須奉獻。我們可擧舊約亞伯拉罕爲例證。
當亞伯拉罕得著主顯現蒙召之後,他便離開迦勒底的吾珥,遂到迦南地之後,他一直是過著祭壇與帳棚的生活。那時耶和華要試驗亞伯拉罕,因他是信心的見證人,神要他信心達到高峰,於是神對亞伯拉罕說,你帶著你的兒子,你獨生的兒子,你心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爲燔祭。亞伯拉罕毫無猶豫地,遵著神的吩咐,帶著僕人和以撒往摩利亞山上去。在那裏因信築了壇,把以撒放在壇上,作燔祭獻給耶和華。即當亞伯拉罕拿刀要殺以撒的刹那間,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,亞伯拉罕,亞伯拉罕,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,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,因爲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。亞伯拉罕擧目觀看,不料,有一隻公羊,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。他就取了那公羊來,獻爲燔祭,代替他的兒子。亞伯拉罕就給那地方取名叫耶和華以勒,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。由此史實顯然給我們看到,亞伯拉罕因將以撒獻上,他的信心達到最高峰。如果亞伯拉罕不把以撒奉獻,他就不會經歷耶和華以勒。同樣地,我們也是奉獻,才能經歷耶和華以勒,結果信心更增長,經歷豐滿的救恩。
⑷ 獻才能明白神的旨意
羅馬書十二章1-2節記載:『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;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爲神的善良,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』。此處明言先是將自己奉獻,後才能察驗,明白何爲神的旨意。因凡奉獻的人,都是存心討神喜悅要遵行神的旨意。這樣,神自然樂意將祂的旨意向他顯明,誠如亞伯拉罕是奉獻的人,每次耶和華向他顯現,他便向神築壇(奉獻),這祭壇(奉獻)便引進神繼續不斷地向他顯現。指引他走上前頭的道路。故此我們如果一再奉獻,也要經歷主一直不斷向我們顯現,使我們明白祂的旨意。
末了我們要來看,神用何種的方法,叫我們甘心樂意把自己無條件的奉獻給祂。
3. 長子是神所買,大能的手所拯救,該奉獻
當時凡在埃及所有的長子都須遭殺滅,惟有以色列家的長子,因著羔羊的代替得以免死。「長子」即預表所有蒙救贖的基督徒。「羔羊」預表耶穌基督。哈利路亞!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完成救贖,使我們得贖便不至滅亡了。
⑴ 神的主權
因此耶和華嘵諭摩西說:『以色列中凡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是我的,要分別爲聖歸我。』(出十三2),意思是長子是我所買贖的要歸給我。
可不是麼?我們原是在律法咒詛審判之下,因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代替我們受死,叫我們免去律法的咒詛的審判。是神買贖我們理當奉獻給祂。好比我手上這個錶,是我的錢買來的,我便有權利得到它,假使這個錶會說話,對我說我不能讓你使用,這是不法的,因我曾用價錢買了它。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吿訴我們:『因爲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』,由此可見,我們既是主重價(寶血)所贖,主就當得所有權,我們奉獻亦是理所當然的。
⑵ 主愛的激勵
不僅如此,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爲救贖我們,祂甘心被釘在十字架上,付出重大的代價,因著祂的大愛,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說: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爲我捨己。』,這裏說到主救贖的大愛向我們顯明臨及時,我們自然會有愛的反應,而向主擺上心願;主阿!祢何等的愛我,祢的大愛激勵了我,我甘心樂意恭敬獻上全人,一切並所有……。哦!弟兄姊妹,有誰在主大愛激勵之前能站立得住呢?當主大愛激勵如大水冲擊,叫我們不能再爲自己活,乃爲那位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
使徒彼得當他蒙主呼召後,三年半跟隨主,後來主被釘十字架前對彼得說預言說:你要三次不認我。果然,耶穌被賣那一夜,彼得在耶穌後面跟著,有一個使女前來對彼得說,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,彼得在衆人面前卻不承認說,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。既出去,到了門口,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,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。彼得又不承認,並且起誓說,我不認得那個人。過不多的時候,旁邊站著的人前來,對彼得說,你眞是他們一黨的,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。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,我不認得那個人;立時雞就叫了。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,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,他就出去痛哭。
由此使我們可想像,如果你我是主必定非常痛心,甚至失望,因彼得不僅三次否認主,甚至其餘的門徒當主耶穌釘十字架後,都灰心絕望地分散了。但主對門徒們的愛永不改變,當祂復活後曾以四十天之久在地上,尋回門徒,堅固門徒。哦!主那不肯放的愛何其大呀!
還記得提比哩亞海邊,彼得招呼七門徒再下海回去撒網,但是那一夜,並沒有打著什麼。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等候著他們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然面主耶穌毫無責備他們,反而關懷柔聲地問他們:小子,你們有吃的沒有?他們回答說,沒有。門徒們已經忘記主,甚至又回去愛世界(撒網),主理當大大責備敎訓一頓他們才是,但主郤體貼入微,祂反用神蹟來喚醒門徒。於是耶穌對他們說,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了,因爲魚甚多。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,是主。那時彼得赤著身子,一聽見主,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找主去了。
他們都上了岸,就看見那裏有炭火,上面有魚,又有餅。之後他們都吃飽了主所預備的魚和餅,便深覺主是何等地的愛我們,我們豈可離開祂?祂從始至終如此眷顧門徒,即時,耶穌便問彼得說:「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?彼得說,主阿,是的;祢知道我愛祢,主一連三次問他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?這時主也問你我愛祂比網更深麼?魚網是預表我們的生活,網是依靠,魚可賣作生活來享受,或看生活享受爲重呢?主問你我,是否愛主比這些更深,彼得回答說,主阿,是的;主祢知道我愛祢。弟兄姊妹,現在主問你我,愛主勝過世上一切享受麼?深盼我們都能像彼得回答說,主阿是的;我愛祢,我甘心樂意將一生全都奉獻給祢。
4. 如何奉獻
弟兄姊妹,我們當如何奉獻給主呢?就是到主面前向主表示,主阿!我將自己靈、魂、體,並一切所是、所有、所能徹底的奉獻點交給祢。並淸楚知道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時、在某地奉獻給主,這才是過奉獻的關。
主僕梅爾敍述自己奉獻的經歷時,當他要奉獻的時候,撒但就對他說,你如果奉獻一些……主要得你更多,你奉獻越徹底,主要求得你越厲害,到有一天你什麼都沒有了,他聽了之後就很怕奉獻。感謝主,即當他如此想時,主對他說父母豈不都是疼愛他的兒女麼,假如你的女兒對父母說,我現在將自己交給你,讓你來支配一生,父親會對母親說,女兒現在把自己交給我們了,她最不喜歡吃什麼?你買來給她吃吧!她最不喜歡穿的衣服,你故意給她穿,她最討厭那一個同伴,你就蓄意使他們在一起吧!天下的父母豈會如此對待自己的女兒嗎?必然不會的,他們定規是彼此商議,女兒將她交給我們,她最喜歡吃什麼,就買什麼給她吃,她最喜歡穿的衣服,就買來給她穿。哦!天下的父母會知道如何以愛待自己的兒女, 使他們享受,何況爲我們捨命流血,並一切的主,祂豈會苛待我們麼?其時梅爾恍然大悟?便跪下謙卑將自己所有一切奉獻給主。詩云:收我此生作奉獻,從今不再爲自己,收我的心作寶座,祢住裏面號令我,收我愛情哦主!只在祢前才傾吐,收我全人、靈、魂、體,一切活著爲著祢……。
轉載自神的教會書室出版之靈命路程___版權所有 (02)2951 30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