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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三〉主阿,你知道我愛你
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
彼得這個人,那麼大的失敗!竟然三次不認主。並且末了一次還是發咒起誓的不認祂。耶穌聽見了沒有?耶穌轉過身來,看他,……他便想起耶穌對他說的話,……就出去「痛哭」了。希奇得很,你沒有看見他向主耶穌說:「主阿,我不愛你。」哦,聖靈寫聖經實在是好厲害啊!他認罪是一定認的,因為他出去「痛哭」。不光是「哭」且是「痛哭」哪!我們有的時候「哭」只是「哭」就是了;有的時候「哭」是「哀哭」;有的時候「哭」就是「痛哭」啊!聖經說他是「痛哭」。但是他裏邊那個愛耶穌的心,從來沒有搖動過。當耶穌復活以後,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的時候,祂連著三次問彼得說: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「這些」就是:吃的魚啦、吃的餅啦、魚船啦、魚網啦、還有打魚的同伴啦……。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他說:「主阿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我以前讀到這裏時,我不懂得。我真是替他難為情,我想他怎麼還不怕羞呢?怎麼還好意思講這樣的話呢?不!不!這才是個屬靈的東西。他說:「主阿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第二遍他還是說:「主阿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第三遍他就憂愁了,他心裏難過,他說:「主阿,你是無所不知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
彼得裏邊這個得救的生命,這位堅強的聖靈,再在他裏邊那麼穩固,那麼堅定。我在這裏說,不是叫你們的頭腦懂能。聖靈在這裏非作得這麼堅穩不可。
我已經為你祈求
你愛不愛耶穌?這個耶穌知道。彼得這個人一得救了,神就揀選他作大使徒。他雖然作了一件那樣丟臉的事,但耶穌說:「我已經為你祈求。」耶穌這個禱告也實在好!當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都要跌倒了」的時候,彼得說:「眾人雖然跌倒,我總不能。」耶穌說:「……今天夜裏,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彼得卻極力的說: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總不能不認你。……」彼得雖然不認識自己,但主卻認識他,所以主就對他說:「但我已經為你祈求……」
若是你禱告,你要怎麼禱告呢?若是你知道他將要三次不認耶穌,你要怎麼為他禱告呢?
若是你知道H姊妹要跌倒了,你要怎麼禱告呢?主阿,可憐她。
你怎麼禱告呢?主阿,赦免她。
你怎麼禱告呢?主阿,別叫她跌倒。
你明明知道姊妹跌倒跌得好厲害啊!甚至發咒起誓,你要怎麼替她禱告呢?主阿,保守她,叫她回轉。
有的姊妹這樣禱告,有的姊妹那樣禱告,這些姊妹們多半是愛心,這還不錯哪!這還算是好基督徒哪!普通我們看見弟兄姊妹跌倒的時候,總是禱告:「主阿,不叫他們跌倒。」但是主這樣禱告了沒有?
「不至於失了信心」
主在這裏沒有說:「我為你禱告叫你不跌倒。」祂乃是說:『我已經為你祈求,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。』(路廿二32)這個信心就是頭一天,當他弟弟領他去見主的時候,主對他說:『……你要稱為磯法。(石頭的意思)』(約一42)所以等到他寫彼得書的時候,還有那個味道在裹面。『你們來到主面前,也就像活石……。』(彼前二5)他寫那個話時,就想到當我這個人一到主面前,主就說我是塊石頭。這個「信心」進去了。主替他禱告的就是叫他不致失去了這個「信心」。
主沒有叫他「跌倒」,也沒有叫他「不跌倒」。實在說來,基督徒有的時候確是非跌不可。不過你可要抱著主那個非跌不可的愛心。
「跌在人前」與「跌在神前」
彼得這個「跌」,「跌」得好慘啊!「跌」在人面前,並且「跌」在那個小使女的面前,自然也「跌」在神面前。
大衛這個人認識神,當他數點百姓得罪耶和華之後,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,說:「你去告訴大衛說:『耶和華如此說:我有三樣災,隨你選擇一樣,我好降與你。……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?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,被追趕三個月呢?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?現在你要揣摩思想,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。』」(撒下廿四12、13)大衛對迦得說:『我甚為難,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,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,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。』(撒下廿四14)我們基徒督徒若不認識自己,若是這個樣,那個樣,神給我們弄得無法辦了,只好叫我們落在誰手裏?落在人手裏,倒在人面前。上一次大衛與拔示巴犯罪的事是倒在誰面前?倒在人面前。哎呀!他學了那個功課,所以這一次,他說:「我願落在神手裏」──倒在神面前。
耶穌問彼得說:「你還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他很難過了,他也沒有說:「主阿,我不愛你了。」他說:不出來,他說:「主阿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這個不是頭腦的見證,這個乃是靈裏懂得。無論我怎樣跌倒,我還能從裏面說:「主阿,我愛你。」主喜歡聽這個話勝過你說:「主阿,我不敢再說我愛你了,我不愛你了。」
我說一個比方:這些作媽媽的姊妹就會懂得,你自己生的孩子,你越打他,他越來抓你。對不對啊?若別人的孩子就不是這樣了。這是個生命的東西。撒但一直騙我們,要把我們裏面真得救的東西奪去。所以試探主的時候也是這樣:等到主耶穌餓了,就進來對祂說:「你若是神的兒子,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。」「你若是神的兒子」還是要奪兒子生命這件事,而這個兒子的生命就是愛。
兒子像父親
兒子與父親長得像不像?在臺灣有一些弟兄姊妹的孩子,我只要看見小孩了,我就會知道這個孩子是誰的,那個孩子是誰的。有一天,我到一個姊妹家,看見四個孩子在一塊兒玩,但說一看就知道這是兩家的孩子,因為他們各像他們的爸爸。神命定兒子非像爸爸不行,這就叫做愛的實際表現。
你有沒有教導你那些孩子該像父親呢?他們是不是自然而然就會長得像父親呢?照樣,我們都有神兒子的生命,而這個生命就是「愛」。那麼我們有沒有愛呢?
關牧師有兩個兒子,大兒子是撿來的,小兒子是親生的。自然一家人都很寶貝這個小兒子。等到他爸爸媽媽一叫他不喜歡的時候,他就說:「我得走了,我不在家了,我要上青島了!」試問,他即便到了青島,他那個樣子還是像誰啊?豈不還是像爸爸嗎?至於那個撿來的小哥哥,雖然父母也是愛他,但是他就是越長越不像爸爸。
我們雖然說這個「愛」,但我們卻不懂得這個「愛」。這個愛乃是一件大事。因為我們沒有在靈裏看見,所以我們拿著「愛心」當為難事了。神為甚麼說祂是「愛」呢?神為甚麼說祂「愛」你把祂兒子也賜給你呢?祂兒子是那個樣子,祂生的兒子都是那個樣子,叫人家看見了就說:「這是神的兒子。」哈利路亞!我們這些年沒有宣告這結實的東西,神「愛」我們,把兒子的生命賜給我們,這生命就是「愛」,所以我們也是「愛」了。
這「生命」不是像神,這「生命」乃是神,是祂的生命,是祂的性情,是祂的彰顯,這救恩就是這麼厲害哪!因此,我們可以對主說:「主阿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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