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及著作專區
第三篇 西乃山(上) 十誡──基督的特性
讀經:
出埃及記十九章6節,二十章3-17節,卅四章28-29節;希伯來書八章10節;雅各書一章25節
一、 十誡──基督的特性
舊約出埃及記有題到一座著名的山,名叫西乃山。這座西乃山有一面的意思是指著律法,或指著舊約說的。因為加拉太書說,一約(舊約)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(加四24)。但就著屬靈經歷來看,西乃山有更高深的意義。因為西乃山曾發生過兩件大事,第一件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降下十條誡命。第二件,就是耶和華向祂僕人摩西啟示會幕的樣式。故此,關於西乃山的意義,我們必須用兩篇信息加以解釋才能夠清楚。首先我們要來看西乃山的第一面,十條誡命的意義,乃是指著基督的特性。
(一) 神宣佈救贖的目的為得著祭司的國度
根據聖經史實,耶和華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選民出埃及,過紅海,到達西乃山下之後,摩西到神那裏,耶和華從山上呼喚摩西說:『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,曉諭以色列人說……全地都是我的,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』(出十九3-6)意思是要摩西轉達於以色列人,耶和華神宣佈救贖以色列人之目的,就是要他們作祭司的國度來事奉祂。
就著新約而論,我們所有蒙救贖的基督徒,都要作祭司事奉神。這也是我們蒙救贖之大使命(啟一5-6)。
(二) 西乃山見證的版象徵基督
於是摩西便去召了民間的長老來,將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,都在他們面前陳愣。百姓都同聲回答說,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。摩西就將百姓的話,回覆耶和華。但到底如何事奉神呢?因為事奉必須與神的性情相符合,明白神的特性才能討神喜歡。所以耶和華就進一步呼召摩西上西乃山,遂親口傳降十條誡命(出廿章),又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(出廿四12)。這兩塊石版也是神與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,以色列人又稱謂法版,這法版亦稱作「見證的版」。
神降律法的目的一面為顯與人的罪,叫以色列人看見,憑自己的天然,無法遵守律法,為要把人引到基督面前。但另一面還見證的版清楚地把神的性情,或者說把神的特性具體地表明出來,換言之,這見證的版就是把神見證出來。當我們讀新約聖經在約翰福音三章18節記載:『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現出來。』這裏告訴我們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道成肉身把父神具體表現出來。舊約十條誡見證的版,如何把神的特性表現出來。新約基督也同樣地把神的特性表明出來,因此叫我們不難明白見證的版是象徵基督。
(三) 十誡顯示基督的特性
見證的版既是象徵基督,自然的,見證的版上之十條誡,就是基督特性的顯示。前不久在臺灣有一家人聽信福音蒙恩得救了。他們把偶像除掉之後,就把一大幅的十條誡命掛在客廳的牆壁上,表示他們昔日是拜菩薩的,現在是信耶穌了,離棄外邦偶像,寶貴神所賜的十條誡命,要誠心遵守。殊不知道是宗教的思想,不曉得十條誡命,並非要給人遵守,乃為顯示基督的特性。我們如果把十條誡命所說明基督的特性活出來,就是照著基督了。現在我們要費一點時間來看十條誡命,所顯示基督十面的特性:
1. 獨尊──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
且看出埃及記廿章3節:『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』此簡短一句的宣告,說出基督是獨一無二,蓋世無雙惟一的真神。「你不可有別的神」,只有基督該被尊崇。難怪耶穌在地上訓練門徒一些時日之後,祂親自帶著彼得、雅各、約翰,暗暗上了一座高山,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。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、衣服潔白如光。忽然有摩西,以利亞向他們顯現,同耶穌說話。彼得看見此榮耀的景象,喜樂忘形,不加思索地便對耶穌說:主阿,我們在這裏真好,你若願意,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、一座為祢,一座為摩西,一座為以利亞。說話之間,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,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,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;你們要聽祂。門徒聽見,就俯伏在地,極其害怕。耶穌進前來,摸他們說,不要害怕。他們舉目不見一人,只見耶穌在那裏。(太十七l-8)
此段記載一再說出基督之獨尊,就是偉大先知摩西和以利亞也不可比擬,上下千秋無匹,天上人間無偶,惟獨基督被尊崇。每逢我們到祂面前,只有俯伏、敬拜可只有稱頌、讚美,因惟有祂是至高至上至尊至榮。有一詩歌:我今俯伏主面前,我希奇主恩典,像我這樣的罪魁,主竟拯救歸回,天上福樂雖無比,我心卻不在彼,我愛作個唱詩人、讚美我主我神。在那光明榮耀中,我要不住稱頌,要感謝你恩愛,並要永遠敬拜。我望我能在天城,作你恩愛標本,愛雖難答恩難報,惟願讚美得好!
2. 忌邪──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
4-5節:『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像……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』這裏說到基督是獨特至尊無比,絕不可以任何事物代替祂,同時也說出基督的性情是忌邪的,凡不是屬於神,出於神的都不能存在。
因此當主耶穌道成肉身到世上來的時候,撒但曾連續三次試探祂,其中一次,魔鬼領耶穌上了高山,霎時間,把天下萬國的榮華,都指給祂看,對祂說:『你若俯伏拜我,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,耶穌說,經上記着說,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他。』(太四9,路四8)哦!這裏父神獨尊忌邪之特性具體淋漓盡致在耶穌身上彰顯出來。
在馬太福音記述主耶穌登山寶訓,說到天上的國民之準則時,曾對門徒提示神忌邪性情: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,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。』(太六24)「瑪門」是神的仇敵,是財利的意思,代表世界,會霸佔人的心。意即這位基督是忌邪,凡是霸佔人心,代替神的地位的,都當一概抵擋拒絕、審判、對付。因此我們的心不能偏於邪。
當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時,主的道大大興旺,而且得勝,基督的名被尊為大,聖經說:『平素行邪術的,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,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。他們算計書價,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。』(徒十九19)甚願主藉此使我們一面認識基督的特性是忌邪的,另一面賜下光照,到底日下有無什麼東西,與基督相爭來分你我的心,好讓主把它剝奪把它倒空,使基督在我們心中作主,進入照著基督之經歷裏……阿們。
3. 權柄──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
7節說:『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。』意思是基督要得著權柄。因為「名」是代表權柄。在腓立比書二章6-10節說:『他(基督)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,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、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,因耶穌的名,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。』這裏說明主耶穌得到那「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」。意即基督得到最高的權柄,所以宇宙萬有一切都要向祂跪拜稱祂為主。
主耶穌復活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被高舉得到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擁有宇宙的大權柄。這權柄是如何執行在宇宙中呢?就是藉著祂的名。我們今天大都已經歷過了,每逢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時,這尊名一出來,權柄隨即跟著,於是禱告得蒙應允,事情就此成就。
有一次使徒保羅往腓立比傳福音時,有一個被巫鬼附著的使女,跟隨在保羅的後面喊叫,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,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,他一連多日這樣喊叫。保羅聽了心中厭煩,隨即轉身對那鬼說,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他身上出來,那鬼當時就出來了(徒十六16-18)。當耶穌基督的名一出來,權柄也跟著出來。足見名字是代表權柄。所以耶穌基督的尊名,我們不可妄稱,因為耶穌基督是大有權柄的主!
主耶穌基督既是大有權柄的主,所以我們必須敬畏祂,俯伏事奉祂,完全聽從祂。
4. 恩典──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
8節:『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』這一點我們須加以說明。因為今天有的基督教團體以為新約時代還要守安息日。也有不少的基督教團體或基督教個人以為主日就是安息日,所以他們以為每逢主日就到禮拜堂去就是守安息日。後來有人解釋聖經中安息日不是主日,乃是週六,於是就有一班基督徒在週六守安息日。殊不知「安息日」乃預表基督就是我們的安息,要我們享受恩典。
安息日之溯源記載於創世記二章1-3節:『天地萬物都造齊了。到第七日,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,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,安息了。神賜福給第七日,定為聖日,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,就安息了。』此經文說明神用六日創造萬物,第六日將人造好,到第七日,人理當開始工作。但神卻說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」,說明神把安息擺在人前面,使人先享受安息,然後才出來工作,所以「安息日」即說明「恩典的原則」。
換言之,神要人先領受恩典,然後才事奉主。昨天我們講到基督十字架的道路。認真說:憑著人的天然,沒有一個人能走十字架的道路,完全是神的恩典。既然「守安息日」,是預表接受救恩,享受安息,是恩典的原則,那麼舊約時代的人,如果不守安息日,就是拒絕神的救恩,破壞恩典的原則了。
另一面,「安息日」也是指著基督本身說的。歌羅西書二章16-17節說:『所以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,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,那形體卻是基督。』此明言基督是安息日的實體。淺而言之,安息日只不過是基督的預表,那日子是影兒,形體是基督。基督既然來了,我們已接受祂,得到祂,享受了安息,自然用不著再守安息日了。因為我們接受基督的救恩時,基督已替我們成全一切了。一切都是恩典,不是依靠人的努力和掙扎。主耶穌在地上時曾說:『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』(太十二8)。又說:『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』(太十一28)不必努力掙扎,不必立志奮鬥,只要白白接受救恩就得安息。意謂基督之特性,乃是叫人得恩典。我們的生活、工作、事奉都靠恩典,就是照著基督了。
5. 次序──當孝敬父母
『當孝敬父母』。就著字面而言,在新約聖經同樣一再提起要孝敬父母,因父母養育兒女之恩難說,情難報。請看新約以弗所書六章1-3節:『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;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』此處明文記載神對人有一條帶應許的誡命,就是孝敬父母,意即十條誡命,只有這一條是帶著應許。
當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在地上生活時,不錯,祂雖以父的事為念,但卻留下孝敬父母的榜樣。祂三十歲之前在家中盡人子的本分,一直到被釘死十字架上臨終的時候,祂還記得將肉身的母親馬利亞交託給祂所愛的門徒約翰。祂雖是神的兒子,卻不忘記祂也是人子,直到十字架上還顧念肉身的母親。
但是「孝敬父母」卻有更深的屬靈意義,即指基督的次序。基督乃是有次序的神。「次序」就是等次也。就屬靈經歷而言,即站住地位,或在崗位上守次序。且看主耶穌十二歲時,祂跟父母一同上耶路撒冷去過節。節期滿了,他們就回家去,孩童耶穌仍留在耶路撒冷,祂的父母並不知道;以為祂在同行的人中間,走了一天的路程,方發覺耶穌不見了。於是連忙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祂,就找不著,即折回耶路撒冷去找祂。過了三天,就遇見祂在殿裏,坐在教師中間,一面聽,一面問。祂母親馬利亞便對祂說,我兒,你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?看哪,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。耶穌回答說,為什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(路二49)此史實使我們看到祂的心被天父抓住了吸著,但是祂就同他們下去,回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(路二51)。這裏又給我們看見,主還是站在人子的地位,守住次序。
在教會中有前面的兄姊,在社會工作上有上司,在行政機構裏有長官。這一切都包括在孝敬父母之原則下,亦即要守次序站住地位。在學校當站在學生的地位上尊敬師長,在社會和教會中當敬重年長的。對國家當盡公民的義務,在家中當孝敬父母,無論在什麼崗位上,在什麼場合裏都不可以違背見證之原則。
還有一點,在教會中事奉配搭上,有時候因年長的,或帶領的弟兄姊妹,與我們的看法,意見,作法不一致的時候(違反真理例外),要學習順服、持守次序。因基督生命的特性是有次序,祂看重屬靈的次序,勝於屬靈的事工。所以我們如果在生活、工作、事奉上一直站在該有的地位上持守次序,就是照著基督。
6. 慈愛──不可殺人
13節:『不可殺人。』是把基督另一面特性,即慈愛彰顯出來。慈愛原是神的本性(約壹四8),而魔鬼是殺人的,但神的愛卻藉著基督表揚出來。就著祂在地上的生活歷程,祂因愛世人的緣故,自甘捨棄天上榮耀的寶座,道成肉身,降世為人,來到這罪惡的世界,三十三年半的生活,時時處處事事流露神的大愛,祂待人寬恕、慈愛、憐憫、溫柔又謙和,幫助孤單的、勉勵灰心的,不辭危難到處尋找罪人。為了罪人忍辱,甘負十字就;捨命,流血,受苦,為救失喪者,這是基督耶穌,對祂你如何?
論及祂口中的教訓,常出恩言(路四22),充分流露神豐富的慈愛。且看馬太福音五、六、七章記載,耶穌登山教訓門徒時,提起天上國民生命對「愛」的反應(態度)時說:『你們聽見有話說,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』(太五43)這句話一面說出天然的人,是無法愛仇敵的。另一面卻提示天上的國民(基督徒),因裏頭不但有基督慈愛(愛仇敵)的生命。誠如『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』(羅五8)同時有基督愛仇敵的性情,就如祂在十字架上為仇敵禱告:『父阿,赦免他們,因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』(路廿三34)
其次,當祂離世與門徒臨別之前夕,祂又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,記載於約翰福音十三章34節:『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』保羅也說:『你們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;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』(羅十二20)
甚願我們向主祈求,求主更多倒下祂的慈愛、充滿我們的心靈,使我們的生命與主心心相印,活出祂的榮形──慈愛。同時使我們能彼此相愛,因為「彼此相愛」就是活出基督的慈愛,眾人也要因此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了,這就是「照著基督」的明證。
7. 聖潔──不可姦淫
接著14節:『不可姦淫。』「姦淫」是指淫亂,是污穢的惡行,或說不聖潔之罪行。「不可姦淫」即說出基督的聖潔之特性(性情)。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記載:主耶穌曾對門徒說:『我為他們的緣故,自己分別為聖。』說明祂在地上的生活不受罪惡、世界、污穢所沾染,時時彰顯神的聖潔。
且看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之思想言行中,如何彰顯神聖潔之特性:祂在山上教訓論起「不可姦淫」(聖潔)時說:『你們聽見有話說,不可姦淫,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……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』(太五27-30)從主的教訓中,主「聖潔」的看法和對「聖潔」之要求,是只要心中的意念不對就是罪。所以過聖潔的生活,不僅要禁止外面的犯罪,同時要除去裏面犯罪的動機。
再從祂的工作來看:當祂奉父神差選出來作工起始,祂曾遲到聖殿,看見人在殿裏買賣牛羊,鴿子的時候,祂就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。祂潔淨聖殿,說到祂的工作乃是聖潔的事奉,在祂的事奉上充滿神聖潔的特性。
使徒們也同樣被基督聖潔生命所充滿,所以在事攀上也是照著基督活出基督聖潔的特性來。因此使徒們在書信中一再向我們提起聖潔。諸如使徒保羅說:『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,是本乎神,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聖潔。』(林前一30)在歌羅西書三章12節又提示聖徒們的身份時說:『你們既是神的選民,聖潔蒙愛的人。』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又說:『你們……要追求聖潔,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』使徒彼得也不例外。他說:『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,因為經上記着說,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』(彼前一15-16)使徒約翰也一再向我們提起基督,乃是那聖潔的(啟三7、六10)。我們若過著聖潔的生活就是照著基督了。
8. 公義──不可偷盜
15節:『不可偷盜。』「偷盜」是不義之舉。「不可偷盜」這句話涵意是要公義,說出基督另有一特性是公義。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生活、工作,事奉都彰顯出神公義的特性來。
何謂神的義?義是公正合宜的言語和行動。(中文聖經常翻譯作公義),是神的手續,方法也。包括正義、公平、公道。就著經歷而言,即行事為人合神的手續,按照神的定規也。當然包括公道、正直、不偏待人、不受賄賂等。當耶穌基督在地上時,祂曾在會眾面前說:『你們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』(約八46)說明祂在一切言行、事奉、生活都是公義,且被神稱義,合神的手續,定規和標準。
限於篇幅我們僅提一點,在祂言行和教訓中,給我們看出祂公義之特性。馬太福音五章20節說:『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』就著祂的工作和事奉,即當祂那一天進到聖殿,看見有人在殿裏兌換銀錢,祂刻不容緩地立即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,即說明凡不義的,必從神殿裏驅逐出去,因神的殿絕不容許不義存在。
就著經歷說:凡我們蒙恩得救之前,用不合理,或不合法的手段,所擁有的:諸如侵佔、拾遺、久借不還人所得來的物件,或向人不合理的對待,如同撒該訛詐他人之舉,從此不再重犯,且盡可能對付清遲了結。這樣就是活出基督公義的特性,也是照著基督了。感謝神,使我們不但得在基督耶穌裏,而且神又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(林前一30)。使我們可以終身以聖潔公義來事奉祂!哈利路亞!何等奇異的恩典。
9. 真理──不可作假見證
16節:『不可作假見證。』這句話是說到基督另一特性是真理。因為假見證的反面是真理。聖經明文說撒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(作假見證)之人的父(約八44)。感謝神!祂使基督到地上來時,用愛來清除恨,又用真理消滅虛謊。且看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生活,處處把真理活活的表顯出來。
同時聖經明文給祂作見證:祂是『道成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』(約一14)意謂基督道成肉身時,把真理活活地表明出來,且是充充滿滿把真理帶給人。祂曾指著自己說:『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』(約十四6)說明真理即基督,祂來了把真理顯現出來。
就著祂的教訓中,祂所說的一切話,都是真理,祂不但從來沒有說過謊,同時每句話都是準準確確、真真實質地。難怪在祂議論中常提說這一句話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」。顯示加強祂所說的話之真實性。同時耶穌在地上時,祂嚴厲審判謊言和虛假,祂指責法利賽人說,你們假冒偽善的人有禍了。「假冒偽善」即真理的反面,基督來就把人的假面具扯下來了,祂揭穿了人的虛偽,祂檢舉了人的假冒。
甚願主憐憫我們,賜下聖靈的光照,使我們真看見多少時候的言語動作都是虛謊,好讓我們俯伏在祂面前,求基督的寶血洗淨,得以脫去一切不合真理的言行,並保守我們能夠活出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」,「照著基督」的特性。
10. 滿足……一切──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妻子、僕婢牛驢並一切所有
末了,第17節說:『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,僕婢,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』這又是說到基督另一特性,即作人的滿足和一切。我們已提說過,神已定規基督要充滿一切。所以有了基督,便有了一切,有了一切,便得滿足。難怪詩云:我捨一切而要耶穌、耶穌滿足我全心,一切雖大我心雖小,大者難使小者足,小小之心所有需要,惟有基督能滿足……。
不僅如此,耶穌基督還有一名稱為「我是」(約八28)。意即你要什麼,祂就是什麼。你需要恩典,基督就是恩典(約一14)。你需要生命,基督就是生命(約十四6)。你需要活水(滿足),基督就是活水(滿足)(約四14)。你需要能力,基督就是能力(約五8-9)。你需要糧食(飽足),基督就是糧食(約六35)。你需要光,基督就是光(約八12)。總而言之,得著基督,即得著一切和滿足,因祂的名叫「我是」。哈利路亞!我們的靈頌揚,耶穌我愛這名,耶穌我主,耶穌遠超萬名,基督這名可作我一切,基督之外我無基業,真是有了耶穌我毫無所缺,耶穌我主。
如果我們在生活、工作、事奉中能以基督作我們的一切,亦即照著基督了。
(四) 如何活出基督的特性
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七章9節:『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的,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。』18節:『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。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。』這裏明言,要活出基督特性不是憑肉體天然的生命,靠自己的努力可達到的,可不是嗎,以色列百姓,在律法跟前都失敗了,他們非但不能遵行十條誡,更談不上活出十條誡(基督的特性)了。既是如此,如何活出基督的特性呢?
1. 生命的律法在靈裏面
感謝主!希伯來書八章10節告訴我們:『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;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寫在他們心上,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』意即以前的十條誡命是外面的,是寫在石版上,今天這十條誡命乃是寫在你我的心靈裏。故十條誡命另一稱呼謂「生命的律法」這生命的律法,亦即基督的生命,就是基督「自己」。換言之,凡是蒙恩重生得救的聖徒,都有基督的生命(生命律法)在裏面,這生命是獨尊的,是忌邪的,是有權柄的,是恩典的,是有次序的,是慈愛的,是公義的,是聖潔的,是真理的(真實),是滿足和一切的。這生命的律法,亦即基督特性的發表。
2. 順服生命的律法
這生命的律法有一特徵,即在聖徒裏有其感覺,這感覺即基督生命特性之發表。就著經歷,當我們的生活、工作,事奉與基督的特性相背,或違反基督的特性時,這生命的律法就定罪我們,叫我們不安、不妥;相反地凡順服生命律法之生活、工作事奉,便叫我們感覺妥貼,平安,舒服,喜樂並膏油。
不僅如此,這生命的律法,在希伯來書告訴我們,是無窮生命的大能,使我們有無窮的大能,叫我們不僅能勝過罪惡、世界、肉體、及一切的艱難,甚至這生命能把基督的特性活活的表顯出來。哈利路亞!願從我活出主自己,耶穌基督是我生命,而「照著基督」永誌不渝!
轉載自神的教會書室出版之照著基督___版權所有 (02)2951 30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