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的道路365
主題信息:事對,人不對––獻祭
讀經:
簡介:
內文:
當年,亞當夏娃從伊甸園被打發出來的時候,是穿皮子作成的衣服。因爲無花果樹的葉子是無法遮蓋羞恥的,只有這個皮衣才能遮蓋。所以他們就在這個被殺的羔羊「死」的下面得蒙遮蓋。亞當夏娃懂得這件事,他們必定把這件事傳達轉吿這兩個兒子。
亞伯聽了,接受這個啟示,所以他就帶著被殺的羔羊到神面前。該隱呢?他雖聽了卻沒有接受這個啟示,他沒有感覺,也沒有看見,他就把自己眼中認爲最好的,就是地裏上好的土產,拿到神面前。
獻祭原是對的事情,但人卻不對,亞伯是有接受敢示的獻祭,該隱是沒有接受啟示的獻祭,所以聖經記載:『耶和華看中了亞伯……,只是看不中該隱……。』(創四4)
(但願祂 侯秀英)
事奉上「己」的生命侵犯神的主權
在事奉上「己」的生命常侵犯神的主權。按理基督是教會全體之首,希伯來書三章6節明文告訴我們:『基督為兒子,治理神的家。』故每個聖徒理當無條件向主投順,讓主來管理我們,帶領我們。
(一) 以「己」生命的方法侵犯神
然而觸及事奉的時候,「己」的生命便偷偷得寸進尺地侵襲進來。於是人就要以知識、聰明要來完成神的旨意,而不是真正完全仰望依靠主。殊不知,在宇宙中,神的旨意要在地上通行時,人的知識、聰明、方法是神旨意的攔阻和打岔。
感謝主!在這點上神的教會因著主的憐憫,這幾年來已在屬靈道路上打下根基。故此每逢事奉推動前,總以相當的時間在主面前俯伏、禱告、尋求,承認人不能作什麼。
(二) 以「己」生命的能力侵犯神
凡是少禱告的人,必定是一個滿了自己能力、辦法的人;遇見事奉推動,便依靠人的才能、勢力要來完成神的旨意。因此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-3節說:『無知的加拉太人哪!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……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,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。』足見「己」有一種光景,是要靠肉體來成全神的旨意。如同加拉太教會的聖徒,他們的確信了耶穌是靠著聖靈,是聖靈感動他們認罪、悔改、相信主而蒙恩得救了。但不久又回到老樣子,去守律法了。
(裏面的道路 鄭天福)
但願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