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曼爲要請王下旨滅絕通國所有的猶太人,他就『捐一萬他連得銀子,交給掌管國幣的人,納入王的府庫。』(斯三9)聖經記載一他連得合九十斤。
「自己」比罪還要深。你看哈曼並沒有犯甚麼罪,不過是「自己」而已。因爲王抬擧他,使他高升超過一切臣宰,就心高氣傲,因見末底改不跪不拜,就怒氣塡胸。
實在我們要安心在神的手中。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神若高抬我們,誰能低抑我們呢?直到如今,我們還沒有讓主把我們從這些東西裏救出來。
末底改就是我們所經歷的這位聖靈。祂不是隨便不跪不拜,祂知道祂作的是甚麼,祂也知道前面的爲難是甚麼。以斯帖能達到第五章的光景,實在是從末底改出來的。
『末底改知道所作的這一切事,就撕裂衣服,穿麻衣,蒙灰塵,在城中行走,痛痛哀號;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,因爲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。』
你也許曾說,如以斯帖所說的:「我違例進去見王,我若死就死吧!」但是你不可能死。沒有人會在施恩座的腳凳前滅亡。神是信實的,必守祂的應許,祂怎樣對待愛子
『那夜王睡不著覺,就吩咐人取歷史來,念給他聽。正遇見書上寫著說……末底改將這事告訴王后。』(斯六1-2)這裏說:『那夜王睡不著覺。』早也不「睡不著」,晚也不「睡不著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