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期教會選擇事奉的人必須先要在家中有好的生活: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?」(提摩太前書三章四、五節) 當一個人在神的愛中為丈夫為父親
王所喜悅尊榮的人,不要自己爬上去,因爲爬得越高就跌得越重,所以不要箴言廿七章2節說:『要别人誇獎你,不可用口自誇;等外人稱讚你,不可用嘴自稱。』
不是末底改自己要求的,乃是王所喜悅尊榮的人,就當這樣待他。所有的恩典都是主給的。這就是腓立比書二章8-9節所說的。『……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
主耶穌在地上就是這個樣子,在詩歌裏有這麼一句:「祂出身尊貴,前途又堪誇,難怪祂不尋求地上的榮華。」這地上的榮華摸不著祂了。如果是死了才摸不著那是應該的,因爲就是要摸也不會摸了。
當以斯帖向前摸杖頭時,王不是說:「你來作甚麼?」王乃是說:『王后以斯帖阿,你要甚麼?你求甚麼?就是國的一半,也必賜給你。』她在宮中那五年間,王並沒有對她說出如此恩言。
『第三日,以斯帖穿上朝服,進王宮的內院,對殿站立;王在殿裏坐在寶座上,對著殿門;王見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內,就施恩於他,向他伸出手中的金杖;以斯帖便向前摸杖頭。
一個單純與誠心的人,生活就是這樣。你也應當現在採取這兩種特性。周遊世界,求人們的好處。那不是說你只給他們一點小惠,而是真正犧牲自己,為他們求好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