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一般基督徒的生活都是在第一里上,連服事你的小孩子,也差不多都在第一里上,所以你所服事的孩子就是這個樣子。如果你服事孩子是在第二里上,那麼定規出來了寶貝的事情。
我們在主面前應該有一種態度:主不給我,我自然「不要」,就是主許我也「不要」,所以若不是主量的,我統統「不要」,換句話說,惟有主所量給的,我繞「要」。
「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」(腓3:10),有的時候,有人來和我交通,說到他對弟兄不滿意,對姊妹也不滿意。我說:「我就是這個樣子。」這是不對的。
當約書亞過了約但河,首當其衝的就是迦南地第一座難以攻克的大城,耶利哥擺在他眼前。表面看他是領袖,所以他就考慮如何攻下這座大城。他就在那裏觀察、思想,當他靠近耶利哥的時候,舉目觀看
一個基督徒是否真正走在生命的道路上?他的屬靈生命是否真正往下扎根?乃是從順服良心開始算起。上述的八個題目,可以說是比較外面的,比較膚淺的;必須經歷順服良心的感覺,才可算是在長進階段。
啟示錄十四章1節說:『我又觀看,見羔羊站在錫安山,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。』本節說到有「十四萬四千人」,他們究竟是誰呢?他們乃是指著一班跟隨羔羊的得勝者,同時也是叫神和羔羊滿足的一班人。
路加福音十四章25-26節:『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;他轉過來對他們說,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』